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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社会学院副院长姚远表示 居家养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


来源:  作者:  录入人:石坤平  发布时间:2007-11-22 19:11:41  


“根据联合国老龄大会达成的共识,护理年长者的最基本原则,就是使他们能够在社区里尽可能地维持独立生活。”上周五在宁举行的全国居家养老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,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社会学院副院长姚远表示,我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的居家养老模式,可以使上述原则得到最好的体现。

姚远说,传统家庭养老方式的核心,是子女为老人提供家庭养老资源,但是随着现代家庭中子女数量逐渐减少、子女不在父母身边、子女自身压力大、子女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等情况不断出现,家庭养老功能已经受到破坏,并且不断弱化。

“其实,老年人的自身观念现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,老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意识不断增强,老年人生活保障的条件有了明显改善,老人的独立性越来越强、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明显,并且社区老龄工作的水平更高了、社会老龄事业的发展更快了……,所有这一切,决定了居家养老成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。”姚远说。

姚远同时认为,居家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方式,最终并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。但是居家养老为子女们分担了部分照料老人的负担,也保护了子女可以提供给老人的家庭养老资源。此外,居家养老方式符合老年人的综合生活意愿,特别是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状况,自主选择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。

“不少调查显示,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,因为长期有人照料和陪伴,身心健康程度高于独居、空巢老人,在社区里的独立生活能力也更高。”姚远说,“因此,居家养老还有培养老年人生活独立性的重要价值。”

【摘自20071122日《南京日报》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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